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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

  1. 客戶明確放棄其自己的標準條款和條件,即使這些是在這些標准銷售條款和條件之後製定的. 為了有效,任何減損必須事先以書面形式明確同意.
  2.  我們的發票必須在21個工作日內支付,除非在發票或訂單上另有指明的付款時間框架。如果在到期日未付款,長興中醫公司保留要求支付剩餘款項10%固定利息的權利。長興中醫公司有權在延遲付款的情況下,無需事先警告即可暫停任何服務的提供。
  3. 如果在到期付款日期後超過六十(60)天仍有未付款項,長興中醫公司保留尋求債務回收公司的服務的權利。所有法律費用將由客戶支付。
  4. 某些國家根據其內部法規對發票金額進行源頭扣繳。任何源頭扣繳將由客戶支付給稅務機關。在任何情況下,長興中醫公司都不會涉及與某國法律相關的費用。因此,發票金額將全額支付給長興中醫公司,並不包括與客戶所在國的法律相關的任何費用。
  5. 長興中醫公司承諾盡最大努力按約定的時間框架提供高效的服務。然而,其任何義務均不應被視為達成結果的義務。在任何情況下,長興中醫公司不得被客戶要求作為第三方出現在任何由最終消費者對客戶提出的損害賠償索賠中。
  6. 為了使索賠可受理,長興中醫公司必須在貨物交付或服務提供後8天內,通過掛號信的方式通知其註冊辦公室。
  7. 我們所有的合同關係將僅受香港法律管轄。